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——“NEW BARLUN”品牌方紐巴倫(中國)有限公司停止對“New Balance(以下簡稱NB)”品牌方新百倫貿(mào)易(中國)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,并公開聲明消除影響,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。
在知識產(chǎn)權問題日益受到重視的當下,該案的判決具有非常鮮明的示范意義。
該案的原告NB運動公司,是美國著名的運動制品生產(chǎn)商,其擁有的NB品牌運動鞋在中國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。該公司先后在我國商標局注冊了“New Balance”“NB”“N”字母等系列商標。不過,它只注冊了英文品牌商標,卻未將漢譯名字注冊為商標。國內有人嗅到“商機”,搶先將“紐巴倫”“新百倫”“紐巴倫斯”等與NB相關的漢譯名稱注冊為商標。這就意味著NB在國內不能使用上述中文名稱作為商標。2015年4月,NB公司因使用“新百倫”中文商標被一家中國企業(yè)起訴并敗訴。在商標問題上的失誤,讓NB公司陷入巨大被動。
所謂“吃一塹長一智”,NB公司再不敢有半點懈怠,開始重視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。訴紐巴倫侵權案,就是NB公司“長智”的一個表現(xiàn)。當然,NB主動維權成功,關鍵還得益于我國司法機關給力。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,不僅據(jù)實認定紐巴倫公司攀附原告商譽、造成市場混淆的主觀過錯明顯,客觀上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(chǎn)生混淆、誤認,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(yè)道德,構成不正當競爭,而且在判定被告承擔賠償責任時,根據(jù)其主觀過錯較為明顯、實際獲利較多等情況,酌情確定賠償金額為1000萬元,超過法定賠償數(shù)額500萬元這一上限。這種從嚴從重判決,體現(xiàn)了法院對知識產(chǎn)權違法行為“零容忍”的態(tài)度。
不過,NB公司此次維權雖然成功了,該案對其他商標侵權者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,但被告在商標問題上能夠長時間“打擦邊球”并獲巨利的事實,卻也反映出我國在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。對此,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的一位專家曾直言,隨著商標注冊程序優(yōu)化、注冊周期縮短、注冊成本降低、注冊資源減少,以傍名牌為目的的商標惡意申請行為時有發(fā)生,以轉讓注冊商標牟利為目的的商標囤積注冊行為大量出現(xiàn)。這些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,嚴重擾亂了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和商標管理秩序,破壞營商環(huán)境,必須盡快予以遏制。
治理商標注冊亂象,加強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,關鍵在哪里?既然商標侵權者的目的是為了利益,那么懲治侵權,也當從“利益”二字入手。前述案例法院從嚴從重判決,大幅提高違法成本,便是很好的范例。2019年11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強化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的意見》,開宗明義提出,“強化制度約束,確立知識產(chǎn)權嚴保護政策導向”,其中強調“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”“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,加大損害賠償力度”以及“加大刑事打擊力度,提高量刑處罰力度”等,這些要求均體現(xiàn)了一個“嚴”字。而“嚴保護”的從嚴思路,對應的直接途徑,就是提高違法成本。
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《商標法》,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(shù)額由修改前的最高3倍提高到5倍,并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;目前正在推進的專利法第四次修改,重點內容之一也是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。將提高違法成本作為一種治理導向,這會讓我國知識產(chǎn)權法律真正“長出牙齒”。只有以零容忍的態(tài)度,加大對知識產(chǎn)權侵權行為的制裁力度,發(fā)揮懲罰性賠償制度的警示作用,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,才能彰顯法律威嚴,對知識產(chǎn)權形成切實有效的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