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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保障團體標準發(fā)布后的實施推廣工作?
為了保障團體標準在發(fā)布后的實施推廣工作能夠順利進行,團體標準的發(fā)布機構可以:
(1)在標準立項時,讓起草工作組提供推廣應用方案;
(2)在標準發(fā)布后,及時組織成員和標準利益相關方進行宣貫培訓;
(3)利用各種媒體平臺對標準進行宣傳推廣;
(4)與標準起草單位或會員單位等采信方簽署采用承諾書;
(5)用第三方合格評定方式推廣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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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相關的知識產權涉及哪些方面?
一般來說,團體標準涉及的知識產權包括版權、商標和專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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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有版權嗎?
團體標準擁有版權,即著作權,以下稱版權。
團體標準在制定過程中,需要付出智力勞動,具有獨創(chuàng)性智力成果的屬性,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保護的客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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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的版權應當如何處置?
團體標準的版權應當由標準起草工作組和標準發(fā)布機構以讓渡協(xié)議等形式約定。建議參考UL、ASTM等標準化組織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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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出現(xiàn)了抄襲等侵犯他人著作權行為,應由誰承擔責任?
按照權責對等原則,著作權歸屬誰,誰承擔責任。
通過讓渡協(xié)議,著作權歸屬社會團體的,社會團體負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,負責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。反之,其他機構或個人有抄襲團體標準的行為,社會團體有權對具體抄襲者進行追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