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發(fā)布消費預警
指尖陀螺存三大安全隱患
本報訊 (記者何 可)日前,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發(fā)布了關于指尖陀螺的消費預警。據該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,通過前期組織專家對市場上銷售的部分指尖陀螺進行調查,發(fā)現這類產品被兒童作為玩具玩耍,存在嚴重安全隱患。
指尖陀螺是由一個雙向或多向的對稱體作為主體,在主體中間嵌入一個軸承,構成一個可在手指上轉動的小玩具。其材質有金屬、塑料兩種,有些陀螺還內置鋰電池,帶藍牙揚聲器以及配有LED燈等功能。
經調查,目前電商平臺銷售的指尖陀螺大部分是三無產品,即無廠名、廠址和產品合格證,也沒有產品名稱、型號、安全警示語等標識。
據該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,經過測試表明,部分指尖陀螺不符合GB 6675.2-2014《玩具安全 第2部分:機械與物理性能》第4款關于小零件、邊緣和尖端的要求,也不符合GB 19865-2005《電玩具的安全》第14款關于結構的要求,主要存在三大安全隱患。第一個安全隱患存在于小零件之中,由于指尖陀螺上的可拆卸部件通常為小零件,例如軸承外蓋,易取出的內置紐扣電池等,如脫落后被兒童誤食,可造成窒息或食道腐蝕等危險。第二個安全隱患存在于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,部分模仿網絡游戲或動漫里飛鏢、手里劍造型的指尖陀螺通常具有可觸及的銳利邊緣或銳利尖端,可能造成身體劃傷、扎傷等傷害。第三個安全隱患是內置鋰電池燃燒和爆炸,由于市場的火爆帶動了功能多樣的新產品不斷誕生,在陀螺中加入藍牙揚聲器和LED燈,這樣也隨之增加電池和充電設備,但由于有些指尖陀螺使用的鋰電池品質較差,在充電時存在起火燃燒和爆炸的風險。
消費預警中指出,由于兒童對指尖陀螺的危險缺乏識別能力和防范能力,容易受到傷害。家長、老師應注意監(jiān)護,在兒童使用指尖陀螺前應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并進行安全警示教育,避免兒童將指尖陀螺的零部件放入嘴里,避免指尖陀螺的誤用或濫用;內置鋰電池的指尖陀螺在充電時,應按照使用說明,使用廠家原裝充電器,并遠離兒童;避免在睡覺時將指尖陀螺整晚充電。
《中國質量報》